還沒行銷國際就已經笑話國際的攝影比賽

朋友傳來的攝影比賽訊息,由官方的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主辦,「2009台灣采風攝影比賽」

看到官網上這樣寫:
引用内容 引用内容
為建構台灣成為亞洲主要旅遊目的地,本次攝影比賽主題,著重於2009旅行台灣年的主題行程景點及多元的人文風貌、多采的旅遊樂趣,期能有系統的向國外行銷台灣,提高台灣在國際上的能見度,吸引更多國際旅客來台觀光。

有別於前幾屆之攝影比賽,此次活動為因應科技發展,便利國際宣傳,改以高檔數位影像為參賽主軸,同時在錄取奬項及名額上亦多於往年......


一看就覺得哪裡怪,特別是"改以高檔數位影像"這句話。搞了這麼久的攝影,我還真一時不知如何定義什麼叫做"高檔數位影像"

看了比賽簡章,我果然恍然大悟什麼叫做"高檔數位影像"了,簡章裡面這麼寫:
引用内容 引用内容
數位影像,參賽作品一律輸出為長邊12英吋,短邊不限之彩色單張照片作品(連作不收),不得裝裱、電腦合成、翻拍、修補、改色、彩繪,另數位相機拍攝作品需以(1,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),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3100dpi×3200dpi以上規格之RAW.TIF.及JPG檔,不得插點加大檔案......




原來,這就是所謂"高檔數位影像"。舉辦比賽,連個基礎數位影像知識都不懂,會給國際笑話的。一.畫質不等於畫素,1000萬像素的像機是基本器材要求,才能叫作高檔?二.3100dpi×3200dpi這是什麼鬼?dpi是解析度,解析度(DPI, dots per Inch, 每平方英吋多少點)是輸出時在用的相對單位而不是絕對單位。這裡應該用像素為單位才對。我想目前只有神才弄得出1000萬dpi的12吋照片。


主辦單位快點更正吧!偉大的承辦人,這樣的高檔比賽簡章公佈前真的有給顧問看過?這樣的簡章一上網,可是國際馬上就看的到的。莫非這也是行銷國際的手法?


[本日誌由 huimin 於 2009-05-09 03:58 PM 編輯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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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boalex
boboalex[2009-07-10 07:10 PM | | | 118.166.216.53 | del | 取消审核 | 回复回复]
我也有發現
所以好奇搜尋一下
馬上看到你精彩的一篇
回复来自 huimin 的评论 huimin 于 2009-07-12 10:14 AM 回复
坷坷.....沒投書媒體,算客氣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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